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的精神,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本着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对实施行政许可 的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全部在网上公开,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为3项,其中药品市场监督科具体承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及许可事项变更事项,药品安全监管科具体承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审批、境内企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注册事项变更事项。同时,依法受省局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 2 项,其中药品安全监管科承办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审批事项,药品市场监督科承办药品零售企业 GSP 认证事项。